软件使用许可协议


一、软件使用许可协议

本协议是用户获得软件授权许可和软件产品的个人或单位与我方公司之间关于使用软件著作权登记号为,证书号、软著登字第“0170215”号的“2009SR043266”软件及其配套软件产品(以下简称“本软件产品”)的协议。

除非用户接受本协议,否则无权下载、安装或使用本软件产品及其相关服务。用户的安装、使用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本次订阅的产品用户仅拥有使用权,未经我方公司授权,任何拷贝、销售、转让、出租、修改本“软件”的行为均被认为是侵权行为。


二、软件产品保护条款

1)本软件产品之著作权及其它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已取得或未来可取得之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营业秘密等)皆为我方公司所有。

2)本软件产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及国际版权条约和其他知识产权法及条约的保护。用户仅获得本软件产品的非排他性使用权。未经我方公司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i. 将许可软件向第三方提供、销售、出租、出借、转让或提供分许可、转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

ii.对许可软件进行全部或部分地翻译、分解、反向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或其他试图从许可软件导出程序源代码的行为,或在许可软件的基础上书写或开发衍生软件、衍生产品或其他软件。

iii.限制、破坏或绕过许可软件附带的加密附件或我方公司提供的其他确保许可软件正确使用的限制性措施。

iv.将许可软件用于除用户内部使用以外的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数据处理服务、应用服务、商业共享或其他软件共享安排。

v. 除掉、掩盖或更改许可软件上有关许可软件著作权或商标的标志。

3)本软件产品以现状方式提供,我方公司不保证本软件产品能够或不能够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在用户手册、帮助文件、使用说明书等软件文档中的介绍性内容仅供用户参考,不得理解为对用户所做的任何承诺。我有限公司保留对软件版本进行升级,对功能、内容、结构、界面、运行方式等进行修改或自动更新的权利。


三、法律责任与免责

1)本软件产品的授权和使用该软件的计算机的硬件绑定,不允许转移到其他计算机,也不允许退换;机器硬件配置的修改,可能会影响本软件产品的使用,用户必须明白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2)使用本软件产品涉及到互联网服务因素,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用户须明白并自行承担以上风险。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方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产品及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非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使用户已事先向我方公司告知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3)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我方公司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使用许可、停止提供服务、限制使用、法律追究等措施。同时,我方公司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4)用户因第三方如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或手机故障、系统不稳定性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原因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我方公司不承担责任故障、系统不稳定性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原因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我方公司不承担责任。


四、其他

1)我方公司具有对以上各项条款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如用户对我方公司的解释或修改有异议,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软件产品。用户继续使用本软件产品的行为将被视为对我方公司的解释或修改的接受。

2)因本协议所发生的纠纷,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我方公司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